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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力推动有组织科研 塑造发展新优势新动能
日期:2023-03-06 阅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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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学技术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、务虚会精神,科学谋划2023年工作,大力推动有组织科研,优化提升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,聚力打造区域创新高地和科技创新策源地,以高水平科研支撑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。

加强基金项目申报,提升基础研究水平。强化基础研究前瞻性、战略性、系统性布局,以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提质增量为重点工作,引导开展精准选题,完善校院两级基金申报指导体系,切实提高申报质量,加大原始创新成果产出。聚焦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依托优势学科和重点创新平台,用好用足学校专项培育经费,通过揭榜制筛选一批项目和成果,采取“领军人才+团队+技术领先型企业+平台”模式组织实施预研,对标志性项目及成果奖励实施定向培育。构建创新伙伴关系,拓宽项目申报渠道。

加强科研平台建设,打造战略科技力量。按照科学与工程研究、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、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相互衔接、协同发力原则,布局学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。从“自由生长”向定向培育转变,从资源引导转向综合施策,围绕学科建设和重大需求,梯次培育建设一批高能级创新平台。

加强青年人才培养,打造高水平科研团队。实施优秀青年团队建设计划和基础研究珠峰团队培育计划,贯彻落实青年科研人才“减负3.0行动”,为青年人才成长搭台树梯,使青年人才在重大项目攻关中经风雨、见世面、壮筋骨、长才干,支持打造一批省级创新团队。

深化体制机制改革,完善创新政策环境。深化教育评价改革,完善成果评价机制,进一步完善教师岗位聘任、聘期考核、二级单位关键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,加强科研分类评价,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体系。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管理,营造遵守学术规范、恪守科学道德的学术氛围。

转变科研管理职能,提升管理服务效能。深化科研“放管服”,抓战略、抓规划、抓政策、抓服务,减少微观管理和直接干预。完善科研信息管理系统,加强科研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,推动项目实施过程及成果的动态管理,逐步推行“不见面服务,免打扰监管”,提升服务效能。(科学技术处 撰稿:刘志杰 编审:侯集体)